【民進日報記者凃政宏台南報導】受到丹娜絲颱風、0728豪雨及楊柳颱風接連侵襲,臺南市主要魚塭養殖區受創嚴重。為協助養殖漁民儘速修復受損設施、恢復生產,經市府建議獲農業部同意辦理「水產養殖設施修繕補助」,市長黃偉哲呼籲,凡符合救助資格之漁民,應把握申請期限,於114年12月31日前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救助審核與撥款作業順利進行。
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面對丹娜絲颱風造成的重大災損,市府除已啟動現金救助、發電機及維生設備補助外,現針對水產養殖設施修繕部分加碼補助,補助比例最高達80%,每項水產養殖設施類別最高補助10萬元,每件容許同意書最高補助30萬元,且以補助一次為限。本次補助對象為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負責人及符合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之魚塭經營承租人,並須符合以下要件:(一)水產養殖設施位於臺南市境內;(二)持有有效之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三)完成114年度放養量申報;(四)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農業局表示,符合資格的漁民申請時應備妥相關文件,包括:身分證、印章、存摺封面影本、陸上養殖登記證、當年度放養量申報書、受災相片、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申請切結書等,向所在地公所辦理,再次提醒受災漁民,請把握機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