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日報記者黃伃綵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秘書吳幸樺表示,有關議員關心國中課後課業輔導教師鐘點費調增幅度之建議,南市教育局表示,因國中課後課業輔導費係由家長付費,在教育部調整上課期間教師鐘點費20%後,已先調升課後輔導課鐘點費11%。後續是否再調高鐘點費須同時考量教師權益與家長負擔。教育局將蒐整各縣市調整情形,並邀集校長、教師與家長團體召開會議研議調整幅度,以取得衡平性與合理性。
教育局補充說明,國中課後課業輔導課係經各校調查家長及學生意願與需求後開設,費用由家長繳交,用以支付教師鐘點費為主。在今年1月教育部宣布將正式課程教師鐘點費由378元調高20%至455元後,教育局即在兼顧教師權益與家長負擔後,於2月4日發布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調整課後課業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區間,由360至450元調高為455元至500元,調增幅度已達11%。
面對是否要再調高的訴求,教育局強調,後續將彙整各方意見與相關數據,並透過相關人員會議凝聚共識,妥適研議調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