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於28小時內將涉嫌猥褻30多名女童張嫌查緝到案


善化分局將張嫌查緝到案。
 【民進日報記者凃政宏台南報導】報載狼師張嫌任國小教師期間涉嫌猥褻30多名女童,案經最高法院於去年11月判處4年多徒刑,但其未向南檢報到服刑,至今逃亡兩個半月,令人遺憾。
經查張嫌前於108、109年因妨害性自主案分別經本分局、新化分局、婦幼警察隊移送,經判決確定後,於今年1月26日遭臺南地檢署通緝。本案未符合法務部「防範刑事判決確定案件受刑人逃匿聯繫作業要點」之「特定刑事案件」規定(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且有事實足認該受刑人有逃匿之虞者),爰臺南地檢署於判決定讞後亦未啟動「防逃機制」。且在判決確定前,張嫌即已逃逸。
善化分局於昨日上午召開專案會議,指定善化分局主政查捕逃犯,刑事警察大隊、婦幼警察隊、新化、玉井分局協助偵辦,案經專案小組運用大數據分析,全面清查張嫌交往關係等資訊,於4月9日14時許在臺中市北屯區某棟大樓地下一樓停車場,於28小時內將張嫌查緝到案,全案依法解送臺南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