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2次休耕轉作補申報期已開始請農友把握時間辦理


【民進日報記者凃政宏台南報導】115年第2次「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原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已經開始受理申報,有需要辦理補(變更)申報的農友,記得在期限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
依規申報如實種植 獎勵二期不種稻轉作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申報原則為同一田區全年以申報2次耕作措施為上限,可參考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或自行規劃耕作期程。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休耕)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例如9/16-翌年2/15)。
另分署進一步王副分署長欣俞說明,為鼓勵農友2期作辦理不種稻轉作措施,以107年至110年間之任一年度2期作有申報種稻紀錄之田區為推動區域,2期作申報轉(契)作經抽勘查合格,且未經查獲有種稻事實者,核予二期作不種稻轉作獎勵金每公頃1.5萬元。
王副分署長欣俞籲請農友應依所申報項目如實種植,若實際種植情形、耕作期或面積不符時,應於原申報之耕作期間起始日前更正,且變更後耕作期間之起始日須晚於變更日;耕作期間開始後,不受理變更申報。
把握申報期限 確認申報資料正確性
農糧署南區分署王副分署長欣俞再次提醒農友,請在各縣市政府規劃本年補申報期(高雄市及屏東縣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嘉義縣(市)及臺南市自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公所或農會完成申報作業,並籲請農友在申報完成後,一定要確認申報資料登載正確無誤,才能保障自身權益!